第三百九十八章 并不遥远的中世纪(1 / 2)

魏晋时代,在朝廷有意的推崇下,孝道的地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。

随着这些变化,对经典的注解也发生了改变。在理解春秋这方面,汉儒的“为父绝母”之说也不再是主流,而是采取“母子至亲无绝道”的观点。

西晋大儒杜预注释《左传》时,就反对汉儒的主张,认为子女无论如何不能与母亲断绝关系。杜预认为,母子关系凌驾于夫妻关系之上,所以春秋所说的“绝不为亲”,是指因为齐国人和文姜淫乱,所以鲁庄公应该断绝与齐国的外戚关系;而不是说,要断绝文姜和鲁庄公的母子关系。

当然,这种变化的原因,在希腊学者眼中再明显不过了:这套论述的核心,一是强调孝道地位更高,二是强调以血缘亲疏关系作为最优先的考量。

为什么特别强调孝道?因为当时的政权其他地方合法性太弱,只能抓这个。

为什么强调血缘亲属?因为国家的其他认同,都给折腾的快崩溃了,就剩这个了。

如果有其他的可选,那么人们并不会只纠结于一种关系。可以明显看出,从春秋时代开始,社会推崇的价值就远不止一种,而且很多美德是居于孝顺之上的。

基于血缘的关系和道德,是最基础的一种,但也是最落后的一种——现在的希腊学者,自己都觉得古典时代的希腊城邦政治水平不高,但哪怕那个时候的希腊人,也知道要打破城邦内的血缘氏族,建立更有效的组织。所以,这种情况,确实是一种倒退。

汉儒之所以重视父系的家族,是因为这种关系的扩展性更强。强调父亲,实际上是为了强调国家和组织。这种事情,其实中原人自己应该也是知道的。

魏晋时,有个著名的例子。权臣司马昭和众人一起开会,讨论到当时发生的杀母案件。名士阮籍感慨说,杀父亲还能理解,杀母亲就太过分了。

其他人很是惊讶,司马昭让他解释,阮籍说,禽兽只认母亲不认父亲,所以杀死父亲,是禽兽的行为;杀死母亲,是禽兽不如的行为,因此他认为,杀死母亲更加严重。司马昭等人也觉得有道理。

这件事,可以看做当时人们想法的典型例子。像杜预的注经,也是受这种风潮的影响,进而把它提炼到理论的高度。

但这显然不是什么好事。

按照晋人自己的理解,都能发现其中的问题。他们自己都知道,只认母亲不认父亲,是禽兽的行为;过于抬举母亲的地位,意味着已经开始向禽兽的方向滑落了。

这固然比禽兽不如好一点,但好的也有限。如果是那种原始愚昧的蛮族,倒是好理解。但对于拥有过辉煌成果的塞里斯文明来说,这显然就是一种倒退。

而魏晋之后,这种倒退的影响也没有消失,还进一步地扩大,对成文法律产生了影响。

古代塞里斯的法学家,对于杀母为父报仇的话题,同样持回避的态度。

从汉朝的两个典型案例可以看出,孔季彦虽然做出了系统的解释,但解释的结果却引发了更大争议,还不如不解释。而汉武帝的政治敏感性,就比他高了很多,直接避开了话题中最困难的部分,就事论事,用各方都能满意的手段迅速解决了问题。所以,后世的法典和书籍,普遍把汉武帝的判例当做标准。

但到了南北朝的时候,有人发现了其他的漏洞,就是举报的问题。

按照当时的法律,父母犯罪,子女也不应该检举。比如父亲杀死母亲,子女检举的话,父亲必死无疑,等于间接杀死了父亲。这就和孝道冲突了,因此需要禁止。如果母亲杀死父亲,也是同理。

这个规定,同样是从头到尾就充满了矛盾。

首先,家族和国家冲突的时候怎么办,听谁的?父母犯罪是否检举,说白了就是这个原因。

如果检举,是对双亲不利,是不孝;但不检举,就是纵容别人破坏法律,而法律背后是朝廷的整体利益,也是皇帝的权威所在。不检举的话,就是不忠、不敬,同样也是个大问题。

其中的原因,当然也并不难理解。

郭康还记得,有次,史惠贞找狄奥多拉抱怨,说为什么家族的长辈有这么大的权力。狄奥多拉认为郭康最了解这些问题,就让她找郭康问。

郭康当时想了想,就告诉她,这是因为,全世界所有国家,包括塞里斯和罗马,都还有浓厚的封建遗存,只能算是“半官僚国家”。

虽然在官府内部,已经基本实现了官僚制,但哪怕最强势有力的政权,也只能把官僚制度延伸到乡里一级。再往下,就超出了朝廷的能力,只能承认当地事实上的分封制度。

所以,虽然叫官僚制帝国,但大家都和汉朝一样,是“郡国并行”的。而且这种情况,未来也很难变化——起码到郭康已知的时代,管理能力最强的国家,最多也就是管到街区和村落。在家族这一级,说得好听点叫自治,难听点就还是承认分封。

而家族中的领袖,其实就是国家中的“封臣”。他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