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五章 努尔哈赤是韩国人(下)(1 / 2)

这个思路,是承认自己是夷狄,但表明夷狄也是人,不应该被区别对待,也就是剥离了夷狄的贬义意向。而要求别人不贬低夷狄,当然自己也得这么做,因此雍正还专门说,今后大家可以随便用夷狄这个词,不用忌讳。

问题是,清朝宫廷确实一直都非常忌讳这些称呼。人家说个相关的字,他们都受不了。这样一来,无异于自己都在承认夷狄是骂人的。

同样,时人都认为,清朝得天下的过程非常残暴,和德行没什么关系,反而属于禽兽行为。雍正试图进行辩解,但他也无法解释清朝当年的各种行径。不仅如此,雍正本人还特别热衷于跟人辩经对线,洗不白也不放弃,天天和人大声讨论自己祖上是不是禽兽……

这么折腾一通下来,还不如不去说呢。

而且,相对而言,这些已经不是根本性的问题了:虽然不好解释,但本质上是具体行为导致的过错。在这之外,这个理论,还有个基础上的漏洞。

清朝首先是个世袭的王朝,而在东方,所有王朝都得面临一个问题:要同时证明,自己起家建立新朝是合理的;别人现在再起家建立新朝,又是不合理的。这实际上是个自相矛盾的问题,连汉朝当初都无法很好解释。

明朝的解释法,是借用了“驱逐鞑虏”作为理由,这个大义名分,朱元璋当时有,但反对明朝的人却不一定有。因此,巧妙地用这个差别,回答了自相矛盾的合法性问题。

这也是为什么,朱元璋有没有接受元朝诏安,都显得那么重要。正常来说,这应该不算个大问题,但在这种合法性论述下,就很要紧了。

而清朝不但没有这种可利用的条件,还反过来,自己就是作为蛮夷被人抨击的。它必须更加认真地论述自己当初不是作为逆臣贼子在造反,否则大家更要有学有样了。

因此,历代王朝,几乎都要贬低同时代其他造反的人,这也是合法性论述的一部分。虽然显得翻脸不认人,但为了迎合传统,拉拢士大夫的支持,不这样也不行。

比如明朝,就在官修的《元史》里指责红巾军是“贼”。而且,由于编纂过于仓促,没有仔细审查,有时候会把朱元璋所在的红巾军也一起叫贼了……

也有人认为,这是当时的文人对朱元璋不满所致。即使再怎么表态,大家还是觉得他就是贼。至于到底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,就无从考证了。

仅有的例外,大概就是汉朝。按照刘邦的命令,西汉官方一直承认并且祭祀陈胜。因为汉朝得到天下,在当时人看来,实际上是“争霸战争”,和秦灭六国是一回事。刘邦称帝,理论上也是来自诸侯的推举。

而统一战争也确实没有结束,一直到汉景帝时期,才算告一段落。漫长的战争和雄厚的实力,让汉朝获得了充足的合法性。作为真正意义上统一天下的王朝,它不需要在乎这些问题。汉朝的儒生,甚至经常讨论革命易代的问题,以至于成为显学。后世的王朝,普遍是没有这种底气的。

清朝如何解决这种问题?从结果看,是没法解决。

从汉朝开始,历代王朝的合法性属于一茬不如一茬。到宋朝,其实已经基本没了。

元朝本质上属于另起炉灶,放弃了自西周以来的诸侯国名称,和对应的起于一地、统一诸夏的法统,把“俺最大,俺最合法”当做了法理论述。而明朝则用了驱逐蒙古人的理由,又成功延续了一次。等到清朝接手的时候,能找的理由已经基本上用完了。

清朝按照惯例,指责李自成等人为“贼”,但和其他朝代不同,它无法借此声明自己和其他“贼寇”的区别,强调自己的合法性。

雍正的思路,如果真的能够执行,确实有利于弥合满汉矛盾,但同时,它不但无助于王朝合法性的确立,甚至还是自己刨自己根的行为。

中原王朝疆域和统治理念的最重要根基之一,是天下观,这也不可能被抛弃的。承认满洲是一个地域人群,宣称汉满之间没有区别,单看没有问题,和天下观结合起来,就麻烦了。

因为按这种理论,满洲人当年显然也是“天下人”的一部分,应该属于当时的明朝天子法理管辖的范围。所以,满洲人起兵对抗明朝,毫无疑问是比李自成、张献忠等下层人士的起事,要更加严重的叛逆行径。

说李自成是贼寇可以,但这样自己就是巨寇了……

所以,“华夷一家”、“天下”、“世袭王朝合法性”,这三点永远只能要两个。

清朝的各种尝试,几乎全都在这里碰了壁。比如后来,乾隆还专门下令编订《贰臣传》,和降清的明朝官员进行切割,想借此进一步和“贼寇”拉开距离,提高自己的王朝合法性。

但这种传统的方式,依然很难有效果。因为套用“天下观”,不难发现,明末最大的贰臣,就是建州卫龙虎将军,剩下这些人不过是给他当喽啰的。这越宣传越麻烦了……

一系列尝试失败之后,清朝对于合法性的论述,已经基本处于躺平状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