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五章 庆历新政,吏治篇(2 / 3)

“哪一点激进?”
赵骏问。
范仲淹从旁边的桌子上将赵骏给的资料拿过来,翻开一页道:“开展全国治理,要求各地官府清查地方地主恶霸,一旦有那种为非作歹者,手上沾了人命,欺压百姓、横行乡里、无恶不作,一律处决,没收全部财产,转为官府公田,低地租租给无地百姓。”
“有问题吗?”
赵骏纳闷道:“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很有必要的,因为必须要维护国家的法制,也必须要维护农民的利益,而且长时间固定扫黑除恶,是有助于国家稳定。”
“但你要考虑到实际情况,你们那个年代能做到这一点,是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大不相同,而在大宋,即便是地方官府严格执行,可派去执行的人员却是与地主恶霸勾结极深的本地胥吏。”
范仲淹指出问题的关键所在道:“按照后世的话来说,咱们基层的掌控力远远不足,一个县的官员需要靠这些胥吏去执行公务,那么出现包庇、隐瞒也是迟早的事情。”
“这一点我当然想到了,你以为我出去这几年白跑的吗?怎么不知道地方胥吏的危害?”
赵骏笑道:“对于这样的上下结构,我早已经研究过。要想瓦解地方胥吏,就必须从三方面着手。”
“哦?”
范仲淹来了兴趣道:“哪三方面?”
“第一是必须要给予他们收入来源,第二是需要给予他们上升空间,第三是给予他们监管力度。”
赵骏说道:“这些庞大的胥吏并没有纳入朝廷的俸禄体系里,收入全靠吃拿卡要,而且没有上升空间,干着最脏最累最苦的活,看不到希望,那自然会自甘堕落,但有了收入保证,有了上升空间就不一样了。”
“你是指两税制,还有胥吏考核?”
范仲淹想起了赵骏在改制当中提到的另外几个东西。
“不错。”
赵骏点点头:“税务以后改为国税和地税,地方税务留下作为地方开支以及胥吏工资,胥吏当中优秀者可以被县令推荐前往州府参加考试,考过者再来汴梁继续考试,过试者就能入仕为官。”
国税和地税两税制度就不用多说了,胥吏考核跟后世公务员考试不同,而是根据汉代察举制以及唐宋科举制结合出来的产物。
汉代如果有胥吏干得好,就会被州府推荐做官,这种形式叫做举茂才。
科举则是考进士。
但汉末这种举茂才的形势已经形同虚设,察举上升通道往往被豪门贵族垄断,当时有“举孝廉、父别居。举茂才,不知书”的说法。
所以赵骏把二者结合,让地方县令推荐优秀的胥吏参加州试,也相当于科举里的乡试。过了州试就能参加吏部组织的会试,考过了就能享受进士待遇,入仕为官。
如此一来,由于地方县令几乎没有能量插手进州府与京城会试的考试级别,通过州试和会试,就杜绝地方县令推荐亲属,徇私舞弊的做法,很大程度上能够选拔一些较为优秀的胥吏人才上来。
当然。
由于庞大的胥吏集团有不少人明明非常优秀,但家境贫困读不起书,文化水平不一定高,因此必然要降低文化难度,以实干为主,学识有一个宋朝秀才水平就差不多了。
相比于死读书,赵骏更看重的是实干能力。
“嗯,这么一想,由于胥吏被举荐的资格掌握在县令手里,又有了地方上的收入,与地主恶霸勾结的可能性确实小了许多。”
范仲淹觉得赵骏给出的东西还挺像那么回事。
“但也就是一时有用吧,这样县令就掌握了地方胥吏的上升通道,势必造成县令对这些人有极大的影响力,若是那些地主恶霸转头勾结地方县令,那危害就更大了。”
赵骏摇摇头道:“所以高级官员一般五年一任还是不能套在州县的下级官吏身上,就以三年一任比较好。三年一般也能做出成绩,且和地方牵扯没那么深,通过地税和胥吏考核,希望大部分地方县令把握住机会,铲除地方毒瘤吧。”
“那监管呢?县令本来就很容易被胥吏欺骗,如何能监管得到胥吏?”
范仲淹又反问。
“农会。”
“农会?”
“不错。”
赵骏说道:“各县应该组织清点每县具体人口,乡镇分布情况,以村庄距离为界,允许村民组织农会。农会成员必须是只有一户拥有二十亩土地以下的中农、贫农以及雇农组成。”
“它的作用是什么?”
“自然是帮助地方官府监管地方,间接达到监督的作用。”
“你这就扯淡了,先不说农会听不听地方官府的命令,万一百姓拉帮结派,岂不是更容易出现起义的状况?”
范仲淹表达了不满。
古代社会权力不下放到基层,而是由地方乡绅、地主、宗族管理自然是有一定道理的。
如果让百姓自治,一旦天灾年月,那么多百姓聚众抱团,很容易造成起义。
所以这个策略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然而赵骏也有理由的,他说道:“这是我根据实地考察出来的结果,我发现地方上百姓的积极性还是非常高,只是受到的束缚太多,生产力提升不上来。”
“若是组建农会,农会直接对地方官府负责,